
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辽宁上调养老金 已有10多地养老金上涨
发布时间:
2020-07-13 09:55
来源:
辽宁省人社厅发布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惠及全省800余万退休人员。
今年是我省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5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我省按照国家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继续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办法和标准具体为:定额调整,仍按照退休时间先后划分为5档。挂钩调整,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再按照本人2019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增加基本养老金。
另外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 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 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 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500元的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500元。
4.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和关怀,直接关系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2020年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养老金上调相关新闻: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已有10余省份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策,另外,深圳、绵阳、海门等地区也迎来密集调整。今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大考也迫在眼前。
多地养老金迎来新调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储存的钱来计算,缴费档次越高,交的年限越长,养老金也随之增多。此外,个人账户养老金还包括政府缴费补贴,缴费档次越高,补贴也越多。
6月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印发。此次居保政策将年缴费档次由十档调整为九档,对按时缴费的参保人,政府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加以补贴。其中,个人最低缴费180元,补贴30元;个人最高缴费4800元的,补贴150元。
深圳还提高了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标准至180元,此前规定最低缴费标准为每年180元,困难群体可选择按每年120元缴费。之所以这样调整,深圳人社局表示,是为贯彻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考虑到除困难群体之外的参保人最低缴费标准为每年180元等情况。
一些地市也在密集调整。如江苏海门规定,对连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多缴1年,每月加发2%的基础养老金。四川绵阳将今年最低缴费档次从原来每人每年100元上调至200元,并增加了每人每年4000元的最高缴费档次。安徽六安决定将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115元。
从省级层面来看,今年北京、上海、广东、浙江、陕西、天津、重庆、安徽、江苏、西藏、内蒙古等省区市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策。
上海将城乡居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90元,在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0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00元。
为进一步提高制度激励性,多地在待遇确定机制上做了调整。在鼓励多缴多得方面,广东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不少于3元基础养老金。在对高龄参保人政策适当倾斜方面,以西藏为例,65岁至69岁间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7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今年两会期间建议,养老金改革要建立多缴多得机制、提高缴费年限。2017年,中国断保不缴费的有5500万人,少收入5300亿元。从2010年到2017年断保少缴24000亿。“因为他不知道他多缴是否能够多得,缴费和权益不挂钩。应该让多缴多得成为内在动力。”
今年将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今年是中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人社部在2018年发文明确,到2020年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截至目前,多数省份已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今年,辽宁省将把贫困人员全部按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未享受国家规定养老保险待遇的,全部按规定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为符合条件的参保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6月底前,全省实现低保、特困人员政府代缴率和待遇发放率100%。
湖南要求确保如期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在2020年10月底前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任务,必须倒排时间任务,分阶段按节点有序推进。
甘肃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年满60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时纳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
2019年,贵州把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陕西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全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江西289.12万贫困人口已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新疆基本实现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按照人社部规定,要落实贫困人口各项参保优惠及代缴补贴政策,重点做好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中新经纬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贫困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主要是通过地方财政为贫困农民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此外,地方财政也可为农村贫困人口代缴“新农合”费用,当然,贫困户也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及农村低保。这样多管齐下,对于解决农村低保户和贫困人口生活的基本保障非常重要。
上一页
上一页
相关新闻